服务内容
空海运进出口
海运出口业务范围
海运出口根据客户的委托,办理货物出口前后的一切业务;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办理产地证、保险单和商检证;集装箱租赁和装箱;国内运输、进港、装船;签发提单、运杂费结算,快邮国内、外单证;办理在国外的进口报关、纳税、拆箱/转运、送货;办理在国外的代理业务。
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1、接单 接受客户委托书后审核委托书内容并确认委托事项。
2、订舱 缮制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取得船公司配舱回单。
3、做箱 车队取得设备交接单,并到堆场提取集装箱到客户工厂装货。或客户直接将货物送至指定堆场或仓库。
4、报关 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出口海关申报,海关审查合格后放行。
5、提单确认 根据委托书缮制提单并与客户确认提单,保证提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付费 与客户确认费用单,并收取相关费用。
7、签单 根据客户要求,签发提单并邮寄客户。
8、返报关单 出口报关一个月后将报关单返还客户退税核销。
9、目的港换提货单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船公司通知收货人换取提货单。
10、报关提货 备齐完整的报关单据后开始进口申报,海关审查放行后提货。
海运出口操作注意事项
1、显示在报关单上的中文品名,须根据海关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 并根据监管条件办理和提供所须报关文件。
2、所有的报关文件必须保证信息单单相符。
3、 海关可能会对所申报的货物进行查验,以确定货物情况是否与报关单上申报的信息相符。
4、航运旺季时,船舶容易超载,应提前办理申报手续,以防止被船公司甩载。
5、签发正本提单须保证每张正本提单均有签章。
海运进口业务范围
海运进口根据客户委托,承接FOB门到门、港至港的全程代理或办理进口到货前后的一切业务。协助客户缮制各种单证;订舱、报关、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以及相关的内陆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
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 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根据进口货物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技术查验或随机由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海运进口操作注意事项
1.拼箱货物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2. 所有的报关文件必须保证信息单单相符。
3.确保进口单证齐全,提前了解海关对进口货物相关证件的要求。
空运出口业务范围
空运出口根据客户的委托,办理货物出口前后的一切业务;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办理产地证、保险单和商检证;预定航班、国内运输、打包装、签发提单、运杂费结算,快邮国内、外单证;办理在国外的进口报关、纳税、转运、送货;办理在国外的代理业务。
空运出口操作流程
1、委托书
由托运人自己填写货运托运书。托运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栏:托运人、收货人、始发站机场、目的地机场、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保险金额、处理事项、货运单所附文件、实际毛重、运价类别、计费重量、货物的品名及数量、托运人签字、日期等。
2、审核单证
单证应包括:发票、装箱单、托运书、报送单项式、外汇核销单、许可证、商检证、进料/来料加工核销本、索赔/返修协议、到付保函、关封。
3、 订舱
接到发货人的发货预报后,向航空公司吨控部门领取并填写订舱单,同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货物的名称、体积、重量、件数、目的地;要求出运的时间等。航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舱位和航班。货运代理订舱时,可依照发货人的要求选择最佳的航线和承运人,同时为发货人争取最低、最合理的运价。
4、接货
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货运代理上门取货: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出口报关
报关单证齐全后,由货运代理人代理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无误后,海关官员即在用于发运的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
6、费用结算
发货人与货运代理人在飞机起飞前结清相关运杂费用。
空运出口注意事项
1.由于海关调查部门对某票货物有质疑,而造成货物不能运输;由于气候原因,飞机需要临时增加油料的载量,而导致飞机起飞以及落地重量超载,而导致拉下货物,控制载量。
2.货物外包装应符合国际运输标准,货物不能裸露。
3.超大件、超重(毛重≥60kgs)要提前告知货运代理人,协助打好托盘,以便叉车的使用。
进口空运业务范围
空运进口根据客户的委托,在国外发货前,由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其他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并协助客户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的工作,并办理在国内的进口报关、纳税、转运、送货等代理业务。
进口空运操作流程
1.接单 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缮制托运委托书至货运代理人。
2.交接单/货物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货运代理人根据相关信息向海关申报。
3.理货与仓储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4.提货 报关、报检等手续完成后,货主须赁盖有海关放行章、动植物报验章、卫生检疫报验章的进口提货单到所属监管仓库付费提货,或由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委托人需求,安排送货到指定地点。
5.收费 货代公司仓库在发放货物前,一般先将费用收妥。包括:单证、报关费;仓储费;装卸、铲车费;航空公司到港仓储费;海关预录入、动植检,卫检报验等代收代付费用等。
进口空运操作注意事项
1.如委托人需运输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物,要提前如实告知货运代理人,以便其安排专用仓库存储。
2.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
3.空运禁运易燃易爆、压力及非压力容器或气瓶、液氮、打火机充气装置、漂白剂、毒化物、磁性材料等
版权信息@优辰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优辰国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4051号-1